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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公安:對霸座無賴少些事后追責,多些當場強制處置
高鐵霸座男還沒走遠,霸座女又橫空出世。根據網絡流傳的視頻,這名女子不按座位標號入座,還滿嘴是理——
列車工作人員:請你坐到自己的位子上。
霸座女:我買了票了,為什么不能坐?
列車工作人員:你的座位在過道邊。
霸座女:可是這個座位上并沒有寫(座位號)啊。
列車工作人員:窗子上和你的票上都寫的有。
霸座女:可是票上沒有寫讓我坐過道邊。
瞧瞧,儼然一副胡攪蠻纏的樣子。列車工作人員也好,周邊乘客也好,都氣不打一處來,可最后都選擇了“放棄治療”。目前,鐵路警方已介入調查,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出爐。
至少從前半段劇情來看,這跟“霸座男版”是幾乎一致的。我們還可以大膽推測一下,后半段劇情應該是該女子受罰200元,并且在半年內被禁止乘坐火車。這樣的處置是其咎由自取,但似乎難以消弭輿論的憤慨。霸座男在淪為眾矢之的后仍在網上“招搖過市”,這么快又有追隨者,可見這些人內心之“強大”,不痛不癢的處罰措施根本奈何不了他們。
更重要的是,這些霸座之人在事發時還是占到了便宜,讓老實人吃了虧。在這兩起類似的事件中,乘務人員在勸阻無效后選擇作罷,這看似緩和了矛盾,卻大有和稀泥之嫌。事發聽之任之,事后全網聲討,警方最后介入,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如果說乘務員沒有執法權,那乘警就應當有所作為。
我們相信,正義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然而,誰不希望正義是一種當下的正義呢?對于那些被侵占了座位的乘客來說,最直接的訴求是要回座位,而非事后姍姍來遲的道歉。這個意義上,我們呼吁乘警在碰到類似情況時,能夠采取強制措施。
這也并非什么過分要求,一來有法可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二來實屬本職,列車上配備乘警,目的之一就是要制止類似擾亂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發生。
霸座男女“前赴后繼”,足以證明規矩失去了“牙齒”,就只會變成“君子之約”。對號入座已是無需多言的公約,當務之急是有法律缺陷補法律缺陷、有執法漏洞補執法漏洞,多些較真兒,少些“差不多得了”,這霸那痞才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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