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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產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其條件是:首先必須是按本市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對象,同時必須是經國家批準,實施計劃內破產的企業中男性年滿 55 周歲,女性年滿 45 周歲,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 15 年的人員。在法院審理破產程序終結時,如本人申請,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可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提前退休,其條件是:首先必須是按本市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對象,同時必須是因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連續病假 1 年以上,男性年滿 50 周歲、女性年滿 45 周歲,且 1992 年底前參加工作,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 10 年, 1993 年以后工作的繳費年限滿 15 年。
(3)曾經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提前退休,其條件是:首先必須是按本市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對象,同時必須是曾從事經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認定特殊工種工作累計滿一定年限,具體是: 1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 10 年; 2 、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 9 年; 3 、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 8 年。
其中:男性年滿 55 周歲,女性年滿 45 周歲,且 1992 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 10 年, 1993 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 1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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