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完成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25萬平方米,建設保障性住房2萬平方米;(2)完成7個舊小區改造工程,健全完善小區管理長效機制;(3)完成農村泥草房改造2633戶,其中殘疾人危房改造70戶;(4)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29處,解決1.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5)完成文化大廈劇場裝修工程,打造精品文化場館;(6)完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設,審批和重點服務項目全部進廳辦理,實現廳外無審批;(7)實施萬名就業困難對象技能培訓工程,開發就業崗位1.2萬個,使6000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8)全面啟動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對農村60周歲以上老人直接發放基礎養老金;(9)發揮社會福利中心作用,按照民辦公助方式,對城區孤老病殘等特困群體實施集中供養;(1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報銷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 |
|